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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新闻来源:陕西协作配套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韩城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中省发展实体经济的战略部署,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整车及配件建设项目。

  2.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新材料、制造业智能化、重大技术装备等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项目。

  3.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设项目。

  4.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链升级项目。

  二、支持方式

  2019年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和补助三种投资方式,原则上对一个项目只采取一种支持方式(除贷款贴息方式外)。

  三、申报条件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资信条件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项目建设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或合规在建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豁免节能审查,此类项目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能耗说明材料。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即将竣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已取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5.各市区原则上应围绕主导产业或重点产业组织申报项目,引导资金将优先支持关中的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项目,陕南的富硒食品、生物医药等绿色循环产业发展项目,陕北的化工产业链条延伸、非能工业发展等转型升级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需提供材料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单位可向所在地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在对项目审核后,将申报项目的请示(须附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2份)、省财政厅(1份)。各设区市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此外,西安、咸阳、宝鸡、铜川在上述基础上可增报2个在中省批复的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内符合申报方向的项目。

  2.企业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和相关要件的佐证文件,以及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资金申请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申报项目应及时将项目信息以及相关要件文件录入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网址:http://xmk.sf.gov.cn),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3.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 029-63913248

        省财政厅   029-87611220

  附件:1.2019年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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