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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奖补政策汇总(三)
发布时间:2020.11.17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限上贸易企业零售额增长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对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中的批零企业,年零售额3-5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5-10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10-20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25万元、3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20亿元以上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资格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在申请政策时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商贸业企业;

5、2019年全年零售额增速分别达到10%、15%(以统计网报数据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限上总部企业连锁经营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对总部在高新区纳入限上字典库的,且拥有10家以上终端网点的连锁便利店、超市企业,实行统一核算的,除认定当年的一次性奖励外,每在高新区新设立一家手续齐全、单家便利店门店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200平米以下的,给予该新设立门店经营主体2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经营主体5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经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资格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限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对已纳入限上字典库的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额1-5亿元(含)且增速超20%的,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销售额5-10亿元(含)且增速超20%的,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且增速超20%的,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资格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申报奖励政策时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商贸业企业;

5、2019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20%(以统计网报数据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新三板挂牌企业税收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新增挂牌企业,两年内(含挂牌当年)按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已挂牌企业自最近一次新增融资年度起,两年内(含融资当年)按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三、资格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并按时上交各类统计报表;

3、在高新区金融办完成拟挂牌新三板企业备案工作,并且所有资料更新至2019年年底;

4、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投资文化企业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鼓励区内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200万元。

三、资格要求:

工商注册地、财税、统计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的,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属于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手机娱乐、创意设计、现代传媒、文化艺术、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分支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本政策支持的自然人应具有西安高新区户籍。



文化科技企业新设法人机构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

1、对国际设计公司50强、国内设计公司50强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鼓励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分离设计板块,专项从事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服务设计、品牌设计等设计领域。对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

3、鼓励国际动漫公司10强、国内动漫公司10强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4、对国内互联网传媒行业10强的企业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5、依托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吸引聚合从事文化产品数字化生产、数字版权评估、数据应用研究、数字文化展览等领域的企业落户高新区,对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三、资格要求:

工商注册地、财税、统计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的,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属于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手机娱乐、创意设计、现代传媒、文化艺术、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分支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文化企业获国际、国内奖项奖励及文艺作品获奖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

1、对于设计机构的设计作品获得国际、国内设计大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奖设计机构可优先获得高新区政府服务采购。

2、对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动画电影、动画短片、漫画和游戏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新闻传媒作品的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范长江新闻奖的个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个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获得国家、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文艺作品,分别给予制作单位2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获得中国图书奖与国家图书奖的优秀文艺作品,给予制作单位一次性50万元奖励。

6、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优秀文学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等国际顶级奖项的优秀文学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三、资格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或自然人:

1、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西安高新区户籍的自然人;

2、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并按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3、属于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互联网传媒、数字出版、文化艺术、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以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准;

4、企业上一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承办国际、国内重大活动补贴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

1、鼓励承办国际、国内品牌电竞赛事,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鼓励承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互联网传媒行业会展与论坛活动,鼓励开展城市文化品牌打造及宣传推广活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鼓励承办大型国际艺术节、国际音乐节、国际顶级文物展、国际时装周、国际设计展等多元文化交流活动,提升人民文化生活品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资格要求:

1、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①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并按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③属于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互联网传媒、数字出版、文化艺术、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以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准;

④企业上一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2、备案条件:

①关于国际、国内品牌节日、赛事、论坛、展会等重大活动,需在党工委宣传部文产办进行申请备案,并录入《西安高新区文化产业重点活动目录》;

②已经在高新区管委会进行过备案并享受其他政策或专项扶持的重大活动,不再重复获得补贴。



新组建传媒产业集团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互联网传媒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形成集团化发展,对于新组建的传媒集团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资格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并按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3、属于新闻媒体、互联网传媒、自媒体等传媒产业领域,以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准;

4、经过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核准成立集团公司;

5、母公司(核心企业)上年度应为已入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传媒企业;

6、在高新区至少具有一家以上(含)控股关系的文化类子公司;

7、企业上一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原创动漫作品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二、政策内容:

对在国家级、省级电视频道播出的原创动漫作品,分别给予每部作品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网络原创动漫作品在网络媒体平台播映的,实际分成收入达到50万元的,按其收入的10%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最高50万元。

三、资格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并按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3、属于动漫游戏、影视制作等文化产业领域,以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准;

4、企业上一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国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奖励

扶持传统出版发行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产业园区认定奖励

推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经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运营主体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产业园运行经费补贴

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高新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根据园区规模及活动举办情况,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该项资金须用于主办、承办或吸引外部机构联合举办产业发展相关活动,产业园区软硬件环境提升、产学研联动、公共服务类平台建设等,按照各项票据的实际支出金额总和的50%予以补贴。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产业园运营规模达标奖励

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给予运营主体1%金额的奖励;营业收入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速不低于25%,且增加值增速不低于30%,给予运营主体营业收入总额1%的奖励。该两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文化企业房租补贴

文化企业入驻经认定的国家级平台、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双创平台,连续3年给予5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首次入库规上文化企业奖励

对于首次入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鼓励文化名家文创项目发展

鼓励引进国际、国内文化名家,省内文化名家在高新区设立工作室或进行创业。对经认定的文创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文化企业境外参展补贴

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动漫展、影视展、新闻出版展、广告节等活动,按照展位费等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设立境外机构奖励

鼓励国有、民营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每个分支机构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

鼓励文化小微企业发展。对参与国家“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并且年营业收入突破30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值增速不低于25%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鼓励拥有发展潜力的文创项目发展

鼓励引进在国内外文化产业领域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与高技术含量的文化科研成果,或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与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文化创业人才。对经认定的文创项目,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

鼓励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创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文化企业贷款贴息

文化企业通过银行创新产品获得的纯信用贷款或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实际融资利率与资金入账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孰低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获得A级及以上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计算利息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文化企业产品及服务出口奖励

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鼓励文化企业产品及服务出口,按照企业年度新增出口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天使投资奖励

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种子期企业进行天使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最高2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科技企业保险补贴

对保费在10万元以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60%的补贴;对保费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的补贴;对参加《西安高新区科技企业集合投保方案》的企业,保费补贴再上浮1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融资租赁机构补贴

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区内科技企业提供服务,按其当年为区内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其中对注册在高新区内的融资租赁机构,按区内企业融资总额的1%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融资租赁机构增资奖励

鼓励区内融资租赁机构扩大业务规模,融资租赁机构因业务拓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按实际增资金额的0.5%给予融资租赁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企业并购重组奖励

1、并购重组补贴。区内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境内外非关联并购重组,完成并购重组后,按并购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含代扣代缴的被并购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补贴。

2、被并购补贴及奖励。区内企业被境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并购,按并购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补贴;对被并购后保留区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此部分为双创政策内容)。

3、股权转让补贴。对于区内企业收购企业股权,按收购产生的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补贴。对于区内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按转让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补贴。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融资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担保补贴

对于为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上市及挂牌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等进行贷款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给予担保补贴。对单个企业年平均担保额或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支持在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或保险额2%的补贴;500-1000万元的(不含1000万元),给予不超过担保额1.5%的补贴;1000-2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1%的补贴;2000万元以上的,补贴担保额按不超过2000万元的1%计算;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券、信托等新型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补贴按本政策上限执行。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债务融资贴息

科技企业通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或票据贴现,以及发行“区域集优”债券、集合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在境内外获得债务融资,根据企业债务融资规模,按照实际融资利率与资金入账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孰低计算利息的40%给予补贴,获得A级及以上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企业通过银行创新产品获得的纯信用贷款或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实际融资利率与资金入账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孰低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获得A级及以上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计算利息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区域股权交易场所挂牌补贴

区内企业在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场所成功挂牌(不含展示性挂牌),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区两级最高奖励45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投贷联动投资风险补贴

1、对当年投资3家以上(含3家)示范区科创企业的试点银行投资子公司,按照实际投资额5%给予风险补贴支持,同一投资子公司对单户企业投资的补贴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单家投资子公司每年的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对当年投资10家以上(含10家)示范区科创企业的试点银行投资子公司,按照实际投资额10%给予风险补贴支持,同一投资子公司对单户企业投资的补贴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单家投资子公司每年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投贷联动业务增量奖励

1、对试点银行每年新增投贷联动信贷业务规模同比达到10%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2、对在投贷联动业务中发挥市场化风险分担作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每年新增投贷联动业务规模同比达到10%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强化企业统计保障 - 工业类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信息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11 至 2020-11-24

申报网址:http://xdz.xa.gov.cn/gxxyzx/zxfwCFSP.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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