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号),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区域内试点示范申报推荐工作。
试点示范申报企业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开展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先行区申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开展。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于2021年11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各两份,分别报送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丁尔兵 029-63915622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发展处
杨宝祥 029-63913372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刘南 029-68936104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029-86138360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详见省工信厅网站:
http://gxt.shaanxi.gov.cn/zgzdt/7260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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