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措施
省发改委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序推进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各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推进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组织项目开复工是当前的工作重点。各地要严格按照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制定、返岗信息登记等各项工作,确保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二、全面履行项目推进属地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属地责任,市县稳投资专班要同本地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地省级重点项目开复工有关工作,联系方式应向社会公布。每个省级重点项目都要有专人负责联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务工人员返岗和物资运输的工作方案。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在落实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低风险地区,抓紧组织重点项目全面开复工,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复工时间;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有序组织重点项目开复工;高风险地区,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重点项目优先复工。市县稳投资专班对可以开复工的项目,建立开复工项目清单,每日报同级领导小组和上级稳投资专班。
  三、分批有序推动项目开复工。各地稳投资专班要坚持分批有序开复工的原则,抓紧形成省级重点项目开复工计划,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在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开复工。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应尽早开复工;已纳入2月份开复工计划的190个重点项目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3月份开复工项目数量应达到80%以上。(不含高风险地区)
  四、积极组织务工人员返岗。各地要对重点项目务工需求进行统一调度、集中保障,抓紧组织务工人员返岗,及时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介发布项目开复工信息,引导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对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较多的项目,要指导运输企业“一车一策”精心制定运输组织方案,“专人、专车、专线”,实现“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送。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
  五、同步推进建材生产销售。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低风险、中风险区域的水泥、砂石、钢筋等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企业应全面尽快复工复产,给近期开复工项目配套的混凝土、渣土清运等企业,要同步复工;低风险地区要抓紧全面开放建材市场,中风险区域要有序组织开放建材市场,保障建材供应。
  六、有效保障人员物资运输畅通。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交通部和我省近期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五禁止”、“一断三不断”要求,确保务工人员和重要生产物资道路运输畅通。低风险、中风险地区不得实行区域交通管控,高风险地区区域管控要依法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行。各地要按照《关于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快速优先通行的紧急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56号)要求,将重点项目人员物资运输需求纳入本地区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给和需求清单。各市(区)稳投资专班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重点项目运输需求有关信息,报请各市(区)领导小组向省领导小组交通运输组提出申请,交通运输组及时审核后由执法监督组发放《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确保重点项目人员物资顺利通行。
  七、切实加强项目防疫安全管理。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和项目建设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依据分区分级管理有关规定,落实相应的动态防控管理措施。要指导项目单位建立项目建设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积极筹措防护用品,加强施工管理。要加强消毒车间、通风设施等防疫设施建设,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建设现场防疫安全。
  各地要参照省级重点项目做法,有序推进市县两级重点项目开复工。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月25日将本地项目开复工总体工作方案和项目开复工进展情况报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工复产工作组。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地址:陕西·西安   邮编:710004    投稿E-mail:scsc504@163.com
版权所有    陕西工业协作配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6341号-1     技术支持:旭阳科技